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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继婚制的收继婚及其产生

在中国古籍中,“收继”一词始见于《元典章·户部·收继》,因而许多人认定收继婚为蒙古族婚姻习俗,元朝统一中国后,收继婚开始在汉族人中间流行,就是说,汉族的收继婚俗是受蒙古族影响而形成的。

北方草原民族,在游牧过程中,相互、继承、融合,形成了有别于中原民族的婚俗。其共同点在于,多实行族外婚,强调门当户对,有收继婚的习俗。但是因民族不同,也有差异之处。北方草原民族最早的收继婚习俗,源于 匈奴 时期。

司马迁的《史记》明确地记载了匈奴人的婚姻制度,就是收继婚制,其内容就是:父亲去世,儿子娶没有血缘关系的后母为妻,兄弟去世,剩下的兄弟娶他们留下的妻子(嫂子或弟媳)为妻,这对汉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

匈奴有这样的收继婚制度,主要是害怕财产被外人所抢走。收继婚制度很难被接受而这样的制度可以直接的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让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所以说在父亲以及兄长去世之后,后辈可以直接的迎娶自己的母亲或者是嫂子。

收继婚能够长期存在,其原因除了东北地区很少受到关内儒家伦理观念的制约之外,当事人的家庭经济条件起到关键作用。

独龙族婚俗

1、饮茶定亲——独龙族婚俗独龙族青年男女相爱之后,便会相互增物定情。姑娘送给小伙子一床自己精心编织的独龙毯,小伙子送给姑娘一把锄头或自己编的背篓。到了提亲的时候,小伙子会请一个能说会道的男子去女方说婚。

2、接下来我们一起去看看 独龙族文化 的婚俗文化吧!独龙族行族外婚,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恋爱自由,独龙族青年男女相爱之后,便会相互赠定情物。

3、此外,独龙族妻姐妹婚,即一个男子可以同时或称后娶两个亲姐妹为妻的现象,也说明了男子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在独龙族的词汇中,严格地说并未产生丈夫和妻子这两个词,只有男人、女人和我的男人、我的女人等词汇。

4、对歌猜情缘以前,独龙族青年男女没有婚姻自由,他们的婚姻,从小就由父母包办,求婚的方式别具一格。

续婚什么意思

1、婚姻存续的意思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2、专业术语,一般是指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

3、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时起算,双方离婚时结束的一段期限。

4、婚姻存续期是指夫妻双方从办理婚姻登记开始到离婚为止的时间。离婚的时间指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或者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有重要的影响。

5、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时起算,双方离婚时结束的一段期限。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时间。

夫兄弟婚的汉族

汉族传统上不鼓励夫兄弟婚,特别是儒家兴起之后,社会舆论认为这是乱伦的一种,并立法禁止。明朝法律规定,娶父、伯、叔寡妇者判斩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绞死。清朝也有类似的法律。

实行夫兄弟婚的民族: 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藏族、满族等中国北方和中亚的游牧民族中,夫兄弟婚是常见习俗。哈萨克人公开说马死后皮归主人,兄死后妻子归弟。

夫兄弟婚,也称利未婚、转房婚,是指女性在丈夫死之后嫁给其兄弟的行为、习俗或者法律。广义的转房婚也包括了改嫁给夫家其他男性,例如亡夫的伯、叔、儿子、侄、甥等的情况。夫死之后,嫁给丈夫儿子的婚姻又称收继婚。

“收继婚”亦称“夫兄弟婚”、“妻兄弟婚”。即一个女子当其丈夫死后必须转嫁给亡夫的兄弟。而亡夫的兄弟也有娶她的权利和义务(此词源于拉丁语levir,意即“丈夫的兄弟”)。

在游牧民族中娶后母、寡嫂的婚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1、司马迁的《史记》明确地记载了匈奴人的婚姻制度,就是收继婚制,其内容就是:父亲去世,儿子娶没有血缘关系的后母为妻,兄弟去世,剩下的兄弟娶他们留下的妻子(嫂子或弟媳)为妻,这对汉人来说,是无法理解的。

2、娶后母、寡嫂是游牧民族的婚姻制度在游牧民族中这种事情就很普遍,甚至被定为制度。他们把这种“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称做是“转房婚”,跟“贱老”一样是一种争取族群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3、收继婚制度作为中国封建历史时期游牧民族当中一种盛行的婚姻继承制度——在一般情况下是同辈亡故,作为兄弟要娶寡嫂、弟媳为已妻,更有甚者还要把自己的庶母(父亲除去母亲以外的所有妻妾)娶为妻。

4、可见,收继婚制度不仅是匈奴社会(包括其他游牧民族)的一种婚姻习俗,更是一种社会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违反这种社会既定的习俗和制度。